圖︰互聯網 | 文︰聾五
驚爆性侵當時16歲網紅耀樂兼偷拍等罪行的台灣藝人炎亞綸,被士林地檢署上月21日以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調查,炎亞綸於7月3日早上由偵防車接載前往婦幼隊總部作筆錄。中午完成筆錄後,警方再帶同炎亞綸去其寓所搜查,直至晚上7時才結束,之後再回士林地檢署再受查。
炎亞綸在7時到達士林地檢署時,大批傳媒追問他有否偷拍等問題,炎亞綸未有回應,繼續步入地檢署。士林地檢署表示,炎亞錀涉嫌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》法例,於上月28日向法院申請搜查令,7月3日由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搜查炎亞綸寓所,以及其位於松山區的工作室,並帶走他的手機等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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